HU 2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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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統管理員 AV513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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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編號: 2 |
文章編號: 2025470 |
註冊時間: 2002-11-12 |
文章: 454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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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士多媒體分享區 注意事項 (版本:5.0.0)
最後更新:10/03/2009 23:20
更新紀錄及內容:
版本 5.0.0 生效宣告
巴士多媒體分享區 注意事項 已於 2009 年 03 月 10 日更新;是次更新涉及重寫整個注意事項的格式,以配合現時環境所需;討論範圍、條文內容及相關罰則亦因應現時環境需要而作出適量修改;
==== 是次更新紀錄完畢 ====
本 注意事項 於 10/03/2009 發出,並會在 17/03/2009 晚上 11 時 59 分生效,
而舊版 注意事項 (v 4.3.1) 及 文章離題介定指引 (v 1.0.1) 亦會於 17/03/2009 晚上 11 時 59 分作廢。
所有於本 注意事項 生效前發出之文章將不受本 注意事項 所約束。
如對本 注意事項 有任何查詢,歡迎到 投訴區/求助區 發表。
本 注意事項 由 AV513 (#2)、KV149 (#149)、Va (#3840) 及 Steven (#8567) 聯合撰寫,
如需借用本 注意事項 內任何條款,請先聯絡上述其中一位會員。
0. 本注意事項只適用於巴士多媒體分享區 (下稱為本區)。所有在本區發出之文章均受 使用條款 及 本注意事項 所約束。違反本區之使用要求會被處分,相關要求附有最輕刑罰及最短凍結帳戶日數作參考並根據 使用條款 D 執行;
1. 本區讓會員分享在本港拍攝巴士之相片、錄製之影片或聲音檔案;
2. 除了張貼新主題外,會員亦可在現有主題內作出回文;本區接受以下種類之回文:
- 與標題或主題文章內容相近之相片(跟相),或其它多媒體檔案;
- 由相關檔案引申出來的巴士/攝影討論;部份例子如下(部份主題例子):
- 檔案拍攝/錄製之位置、技巧、設定等;
- 分享主題內提及之事件/事物,或路線/車務之調動的相關資料/意見/想法等;(1 2 3 4)
- 相關路線的資料如班次/服務、客量、路線設計、歷史/將來展望,或會員對路線的乘坐經驗/意見等;(1)
- 相關車輛(或車型)之外觀/廣告/設計、行走表現/性能/乘坐感受,或對其整體評價、回憶等;(1 2 3 4)
至於其他不在上列之巴士/攝影相關話題,版務人員將會視乎討論內容而作出彈性處理;(1 2)
版務人員亦保留在下列情況下,停止主題內討論或鎖上主題:
- 主題內出現相片接龍,或數頁沒有意義的跟相*(只有跟相但完全沒有任何相關討論);
- 出現大量與巴士/攝影無關的文章,或討論已經遠離主題原有的討論範圍;
- 大部份文章均為一些簡短、類似聊天室形式之對話;
* 此項並不適用正在進行「集相活動」之主題;
3. 在張貼新主題的同時,會員亦可同時開始「集相活動」 - 收集符合指定內容的相片;
- 會員可因應某一事物的改變(例:路線取消/某一車型全面退出載客行列/總站搬遷)而發起相對應之「集相活動」;
- 活動開始時版面並沒有相近、進行中之「集相活動」;活動目的和範圍亦不可過份空泛和廣闊;
- 版務人員將鎖上不符合上述描述的集相活動;
4. 為保障個別人士/團體之利益,故此請勿於本區分享下列類型之相片:
- 要求巴士公司職員顯示出某些路線期間所拍攝到的相片 (即「玩牌相」);(在電子路線牌測試/被錯按的情況下,此項可獲豁免)
- 在私人收藏巴士之車場或退役巴士停泊處拍攝之相片;(在拍攝已獲相關地方負責人批准的情況下,此項可獲豁免)
- 於車廠/泊車場內拍攝之照片;(在車廠開放日/參觀活動期間拍攝的情況下,此項可獲豁免)
會員必須在主題/文章中清楚列明上列的豁免情況;版務人員將對未有列明豁免情況的多媒體檔案,先發文要求會員補回有關資料;
在沒有補回有關資料,或會員無法提供合理解釋的情況下,有關會員將會受到處分; 最輕刑罰:嚴重警告,並同時凍結帳戶 3 日;最短凍結帳戶日數:14 日;
5. 在轉貼其他網站/討論區發佈之相片前,會員必須得到原作者之同意,並於文章內附上原始連結;
倘若會員並未得到發佈者之同意,文章內只可張貼原文連結,有關連結亦不應受密碼保護或需登入其他戶口;
會員亦應自行決定是否瀏覽文章內附有之連結,一切因有關連結所帶來之損失,本中心恕不負責;
最輕刑罰:嚴重警告,並同時凍結帳戶 3 日;最短凍結帳戶日數:14 日;
6. 由於本區主題數量較多,為免影響會員閱覽文章,請各會員避免在:
- 12 小時內於本區發表多於 5 篇主題;
- 14 日內將同一個多媒體檔案 (包括相片、錄音或錄像) 在本區張貼多於 3 次;
- 主題內向會員徵求授權以使用相關媒體作其他用途;請利用私人訊息(PM)或本中心以外之聯絡方法與發佈者聯繫; 版務人員亦會視乎情況,合併多篇內容、最後發文時間相近之主題至不多於 3 篇主題內;
(此乃包括但不限於團體聚會/遊車河、新出牌車輛、新上畫巴士廣告、巴士特見 等)
就以下 7 - 8 條,本區版面管理員將只對經常觸犯有關條款的會員發出相關刑罰,初犯者將以提醒代替:
7. 如會員分享多於 10 張相片,請於標題註明「多相」字眼,如以下例子:
43X 掛牌車 (多相) 或 沙田區富豪 (12 相);
8. 會員在分享聲音或影片檔案時,請於標題註明,如以下例子:
[錄音] 吉都爬山;[短片] LU3739 出站; - 分享有關檔案者可貼出直接連結供會員下載,或使用 HTML 語法於文章內播放。使用 HTML 語法者請使用以下方法,以將檔案設定為「不自動播放」:
代碼: | <embed src="媒體檔案連結" autostart="false"> |
9. 本注意事項會不時更新,並會於修改後及生效前對會員作出通知。
***注意事項完畢**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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